网传包头朗德酒店空调通风管内摄像头
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称,万青路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及时立案,组织警力开展了走访摸排、技术分析等工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2024年9月25日,记者联系了当事人“大逗猫”,据其回忆,事情发生在8月25日,她和男友入住了朗德酒店三楼的一间套房,两人在客厅吃了晚餐后,大逗猫去卫生间洗了衣服,男友则躺在床上,随后“大逗猫”洗完衣服来到卧室,男友一抬头,结果发现空调通风管处有异常:在空调通风管里面,有一个圆形物体,两人怀疑是摄像头,于是联系了酒店前台。“我和对象穿得都很暴露,已经被拍到了。”
不久之后,她接到了一份来自内蒙古包头朗德酒店的民事起诉状。“大逗猫”提供的起诉状显示,酒店方面认为其发表的差评以及附带的照片、视频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将她诉至法院,要求删除手机内拍摄的以及发表在酒店评论区的照片、视频,赔礼道歉,以及赔偿1万元损失等。
2024年9月25日,记者拨打上述酒店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在记者表明身份后,内蒙古包头朗德酒店的工作人员以有其他事情需要处理为由挂断了电话,记者再次拨打,对方已经拒绝接听电话,事件进一步关注中。
内蒙古朗德酒店有限公司:
涉事酒店内蒙古朗德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现任的法定代表人为吕春明,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参保人数为5人,由石志国、石岩、吕春明共同持股,变更记录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曾于3年前由5000万人民币减至100万人民币。此外,石岩还全资持股1家内蒙古朗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云慧,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变更记录显示,2024年年7月,石岩卸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换成了吕春明,也就是说,在公司营业的九年时间内,这家公司三换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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